为进一步规范基层团组织建设,增强基层团组织活力,按照《基层团组织规范化建设工作实施方案》(中青办发〔2019〕6号)和《关于印发<全省基层团组织规范化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豫青字〔2019〕18号)要求,根据校团委《关于开展2021年郑州航院团(总)支部“对标定级”工作的通知》的相关工作安排,结合我院实际,航空发动机学院分团委于2021年12月开展了2021年度团支部“对标定级”工作,现将定级结果公示如下,见附件。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与航空发动机学院分团委联系。
公示时间:2021年12月30日—1月1日
联系人: 刘硕
电子邮件:307121978@qq.com
共青团航空发动机学院委员会
2021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