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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空发动机学院2024年转专业管理办法和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24-04-10 发布人:杨婷 审核:方鹏亚 浏览次数:[]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第41号令)、《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普通本科生专业分流和转专业管理办法》(校教字[2021]77号)及《关于做好2024年学生转专业工作的通知》等学校相关文件精神,经航空发动机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决定,航空发动机学院2024年转专业管理办法和实施方案如下:

一、转专业条件

(一)转专业对象

1.我院全日制普通本科非毕业年级申请转出的,学院不设转出名额和条件限制。

2.全日制在校普通本科非毕业年级申请转入的,须符合学院转入名额和条件限制。

3.转专业学生含大类专业分流后学生,大类专业分流后学生可在全校专业范围内(含原所在大类内专业)申请转专业。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申请转专业

1.以特殊招生形式录取的学生,国家有相关规定或者录取前与学校有明确约定的。

2.艺术类、体育类专业转入普通类专业的。

3.跨录取层次的。

4.二本批次转到一本批次的。

5.专升本的学生。

(三)转入学生基本条件及转入名额

1.转入基本条件和具体要求

1)政治思想表现良好,学习态度端正,志向明确。

2)身体条件符合申请转入专业的标准。

3)申请转入、转出的学生,每人只能申请一次,可填报2个志愿。

4)截至2023-2024-1学期末,无违纪情况(无数学、英语成绩的不予转入)。

5)对于中外合作办学/中外课程合作的学生只能转入中外合作办学/中外课程合作专业,我院不予接收。

6)由于工作安排衔接原因,我院各专业均不接收第二志愿学生转入。

7)非2023级学生申请转入的,平均学分绩点须不低于3.0

2.转入名额

各专业拟接收转入学生人数如下:

序号

专业名称

2023

其他非毕业年级

1

飞行器动力工程

≤20

≤10

2

飞行器质量与可靠性

≤10

≤5

3

能源与动力工程

≤10

0

注:各专业招收人数将根据报名人员情况动态调整。

二、转入学生考核办法

(一)资质审查

审查内容:

1.学生政治表现、思想道德、在校生活和学习情况。

2.学院转入基本条件和具体要求。

(二)转专业考核

所有通过资质审查的转专业学生均将进行考核,不能在规定时间参加面试考核的学生视为自动放弃。

对于申请转入且通过资质审查的学生,由学院组织各系部根据报名情况开展转专业面试工作,面试采取百分制。学生综合成绩由学业成绩和面试成绩确定,计算公式如下:

综合成绩=学业成绩*50%+面试成绩*50%

其中,学业成绩由成绩单(加盖公章)上的数学和英语成绩之和转化成百分制得到;面试成绩以面试小组综合评判打分为准,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录取。

面试主要评分内容包括:

自我介绍:包括个人基本情况,专业学习成绩排名,绩点及获奖情况等。

基本能力:包括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能力、分析问题能力和思维敏捷能力等。

专业潜力:包括专业认知,专业技能等。

个性品质:刻苦钻研科学知识、严谨务实、勇于迎接挑战的意志品质,合作互助的团队精神等。

(三)录取方式

1.学院根据学生第一志愿专业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2.正常退出现役后复学的学生(需提供入伍、退役复学等证明材料),不受基础录取条件中成绩要求限制,面试成绩合格的,直接转入相应专业,不占用该专业接收数量。

三、转专业工作时间安排

(一)航空发动机学院转专业工作具体时间安排和需提交材料见下表:

时间

具体事项

地点

4118:00

41512:00

学生填报转专业志愿

(注:我院各专业仅接收第一志愿学生)

教务管理系统

41514:30

41617:00

1《郑州航院转专业申请表》(一式三份)交航空发动机学院审批(表格学生从教务系统中导出)。

2成绩单(41号令)加盖公章(注明联系方式)。

3、无违纪证明(见附件)。

4、提交材料时现场扫码加入学院转专业钉钉群。

东校区06A309

航空发动机学院教学办

417

424

第一志愿为航空发动机学院的学生面试

时间地点

另行通知

425日前

录取名单公示

航空发动机学院网站

430

学院上报拟转入名单

教务处学籍科

(二)提交教学办相关材料的说明

1.系统中上传附件要求:上传附件内容如上述第二条要求,附件命名格式为:每位学生统一上传一个压缩包,压缩包命名为原学院-姓名-转专业材料

压缩包含有下面两个文件,分别命名如下:(1)原学院-姓名-成绩单,上附联系方式;(2)原学院-姓名-无违纪证明。

2.如有其它专业特长,也请将实证材料纸质版一并提交到航空发动机学院教学办。

四、其他

1.申请转专业的各位同学务必严格按照方案中规定的时间节点进行各项工作,因个人原因错过转专业时间的,后果由学生自负。

2.转入飞行器动力工程专业的学生,有资格参加学院飞行器动力工程实验班的选拔。

3.其他未尽事宜,由航空发动机学院党政联席会负责解释。

五、联系方式

航空发动机学院教学办

地址:06A309

联系方式:0371-61910091


航空发动机学院

2024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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