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级航空航天类(飞行器动力工程和飞行器质量与可靠性)专业分流结果公示见附件,公示期为3天(4月1日-4月3日),学生若有异议,可在公示期间向学院分流工作领导小组提出书面申诉 (提交书面材料至06A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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