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年级:
航空工程学院2021-2022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已经结束,现将认定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2021年9月14日——2021年9月18日),如有异议,请及时向学院反映。
附件:航空工程学院2021-2022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情况统计表
监督电话:
航空工程学院党委副书记办公室:0371-61912063
航空工程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0371-61912157;0371-61912067
航空工程学院资助专员邮箱:771766168@qq.com
学生处资助中心:0371-61912586
航空工程学院
2021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