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年级:
根据学校《关于做好2021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我院资助工作实际,现将航空工程学院三级评议小组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三个工作日(2021年9月8日——2021年9月10日),如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通过以下途径向学院反映。
监督电话:
航空工程学院学生办公室:0371-61912157;0371-61912067
航空工程学院党委副书记办公室:0371-61912063
航空工程学院资助专员邮箱:771766168@qq.com
学生处资助中心:0371-61912586
航空工程学院
2020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