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5-2026学年第二学期第十二周查课、查寝情况,对违反学生纪律的同学予以通报批评,具体通报如下:
望以上同学以后遵守课堂纪律,按时到课。如有异议,请在三日内到学生工作办公室(06A314)反映。根据《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学生违纪处分规定》第十三条:学生一学期累计旷课达到或者超过10学时的,视情况给予以下处分:
1.累计旷课10-19学时,给予警告处分;
2.累计旷课20-29学时,给予严重警告处分;
3.累计旷课30-39学时,给予记过处分;
4.累计旷课40-49学时,给予留校察看处分;
5.累计旷课50学时以上,给予开除学籍处分
请各位同学严格遵守课堂纪律和宿舍管理规定,并引以为戒,共同营造一个安全健康、积极向上的学习生活氛围。
航空发动机学院
2025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