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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做好班级心理委员和宿舍心理信息员制度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3-04 发布人:马春平 浏览次数:[]

各位同学

为进一步加强我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四级网络体系,充分发挥学生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功能,根据工作要求,现对我各班级心理委员和宿舍心理信息员选拔与周期性心理信息报送工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各班级心理委员和宿舍心理信息员是心理健康教育四级工作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学心理危机事件的预警和防范方面起着重要作用。各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使班级心理委员和宿舍心理信息员真正发挥作用,扎实推进心理健康教育工作。

二、班级心理委员与宿舍心理信息员选拔

(一)班级心理委员与宿舍心理信息员工作职责

班级心理委员工作职责包括:


1.宣传普及心理健康知识,根据班级实际情况在学院、系部的统一安排下,举办心理健康教育相关活动;

2.关注本班学生心理动态,及时向辅导员反馈本班学生心理健康状况相关信息,协助辅导员做好班级心理健康教育工作;

3.接受院心理咨询中心和各系辅导员工作站组织的培训,提高朋辈心理辅导能力;

4.配合院心理咨询中心和各系辅导员工作站开展心理危机预防与干预工作。

宿舍心理信息员工作职责包括:

1.宣传普及心理健康知识,在宿舍营造良好的人际关系氛围;

2.关注宿舍成员的心理健康状况,及时向班级心理委员、辅导员汇报宿舍成员心理动态;

3.协助班级心理委员、辅导员做好宿舍成员的心理健康教育与辅导工作。

(二)选拔条件

1、善于与人沟通,具有良好的群众基础;

2、对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有浓厚的兴趣并具备学习心理健康教育知识的主观意愿,有较强的服务意识;

3、能严格遵守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中的保密原则;

4、热爱生活,待人诚恳,自身心理健康状况良好;

5、有较强的组织能力和责任心。

(三)工作要求

1.班级心理委员不得兼任班级其他职务,原则上要连续担任三个学年;班级心理委员和宿舍心理信息员工作上互为A、B角,双方可从不同角度及时沟通联系、及时向辅导员或心理咨询工作站反应学生心理危机的紧急情况;

2.班级心理委员和宿舍心理信息员必须坚持严格保密、积极求助、实事求是和保持中立等四项工作原则;

3.各年级要切实重视此项工作,务必于每学年初各教学班形成后通过推举或择优选拔等方式产生班级心理委员和宿舍心理信息员名单,报送至学院心理工作室

三、实行大学生心理状态信息周期性反馈制度

(一)报送流程

班级心理委员和宿舍心理信息员通过平时的观察了解,每对全班同学或宿舍室友的心理状态进行反馈有异常情况及时汇报各年级辅导员

辅导员对本年级心理异常学生进行约谈后,填写《心理危机月报表》报学院心理专员处汇总,由心理专员同意上报学校心理健康中心。

(二)报送要求

1.确保学生心理健康信息汇报的及时和准确,避免出现漏报、误报等现象。

2.高度重视,认真对待,密切配合,不断加强对心理学生干部队伍的管理,发挥他们在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中的独特作用,共同推进我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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