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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空发动机学院2026年转专业工作方案

发布时间:2026-05-08 发布人:杨婷 审核:方鹏亚 浏览次数:[]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第41号令)、《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普通本科生专业分流和转专业管理办法》(校教字[2021]77号)和学校《关于做好2026年普通全日制本科生转专业工作的通知》的文件精神,结合航空发动机学院(以下简称学院)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院长、书记

副组长:主管教学副院长、主管学生副书记

成员:系部主任、专业负责人、教学办主任、2025级辅导员

二、转专业条件

(一)转专业对象

1.我院全日制普通本科非毕业年级申请转出的,学院不设转出名额和条件限制;

2.全日制在校普通本科非毕业年级申请转入的,需符合学院转入名额和条件限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申请转专业

1.以特殊招生形式录取的学生,国家有相关规定或者录取前与学校有明确约定的;

2.艺术类、体育类专业转入普通类专业的;

3.中外合作办学专业转入非中外合作办学专业的;

4.专升本的学生。

(三)转入学生基本条件及转入名额

1.转入基本条件

1)政治思想表现良好,学习态度端正,志向明确;身体条件符合申请转入专业的标准;无违纪情况。

2)2025级申请转入学生应获得第一学期培养方案要求的应修学分,且数学成绩不低于70分,英语成绩不低于65分;其他非毕业年级转入学生平均绩点不低于3.0。

3)由于专业需要,我院仅接收英语语种修读学生;不接收中外合作办学/中外课程合作专业学生。

4)由于工作安排衔接原因,我院各专业均不接收第二志愿学生转入。

2. 转入名额

各专业拟接收转入学生人数如下:

 

序号

专业名称

2025级

其他非毕业年级

1

飞行器动力工程

20

≤3

2

飞行器质量与可靠性

10

≤3

3

能源与动力工程

≤5

≤3

4

飞行器运维工程

≤5

0

三、转入学生考核办法

(一)资质审查

审查内容包括:

1.学生政治表现、思想道德、在校生活和学习情况。

2.学院转入基本条件和具体要求。

(二)转专业考核

所有通过资质审查的转专业学生均将进行考核,不能在规定时间参加面试考核的学生视为自动放弃。

对于申请转入且通过资质审查的学生,由学院组织各系部根据报名情况开展转专业面试工作,面试采取百分制。学生综合成绩由学业成绩和面试成绩确定,计算公式如下:

综合成绩=学业成绩*50%+面试成绩*50%

其中,学业成绩由成绩单(加盖公章)上的数学和英语成绩之和转化成百分制得到;面试成绩以面试小组综合评判打分为准,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录取。

面试主要评分内容包括:

①自我介绍:包括个人基本情况、专业学习成绩排名、绩点及获奖情况、兴趣爱好、体育特长等。

②基本能力:包括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和分析问题能力等。

③专业潜力:包括课程基础、专业认知、专业技能等,重点考查数学、英语、物理等理工课程的学习状况和自学能力。

④个性品质:刻苦钻研科学知识、严谨务实、勇于迎接挑战的意志品质,合作互助的团队精神等。

(三)录取方式

1.学院根据学生第一志愿专业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2.根据《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普通本科生专业分流和转专业管理办法》(校教字[2021]77号)第十五条规定及《郑州航院本专科学生参军入伍教学相关优惠政策(试行)》(教发[2022]8号)第一条规定,结合学院实际,对于应征入伍退役复学申请转专业的大学生正常退出现役后复学的学生(需提供入伍、退役复学等证明材料),不受基础录取条件中成绩和绩点要求限制,面试成绩合格的,直接转入相应专业。

四、转专业工作安排

(一)学院转专业工作具体时间安排和需提交材料

时间

具体事项

地点/方式

598:00

51312:00

学生填报转专业志愿

(注:我院各专业仅接收第一志愿学生)

教务管理系统

51314:30

51412:00

提交相关材料,现场扫码加入学院转专业微信群

东校区06A309

学院教学办

518

525

学生面试

时间地点

另行通知

529日前

录取名单公示

航空发动机学院网站

61

学院上报拟转入名单

教务处学籍科

(二)提交材料

1.转专业申请表(一式三份)、转入学生成绩单(加盖学院成绩公章,右上角注明联系方式)、相关证书和学生无违纪证明(模板见附件一,加盖学院公章)。

2.系统中上传附件要求:上传附件内容如上述第1条要求,附件命名格式为:每位学生统一上传一个压缩包,压缩包命名为“原学院-姓名-转专业材料”。

3.如有其它专业特长或符合学校优惠政策等情况(如参军入伍),也请将实证材料纸质版一并上交。

4.申请转专业的各位同学务必严格按照通知中规定的时间节点开展各项工作,因个人原因错过转专业时间的,学院不再受理。

五、其他

(一)转入学生,将参加转入专业下学期所修课程的选课,随转入新专业教学计划修习课程;转入学生在原专业所修的学分由学院根据转入专业教学计划按照学校相关规定进行学分互认,并根据转入学生的具体情况确定其应补修的课程,转入学生应制定相应的补修课程计划一并上交教学办。

(二)转入学生需同意调入转入学院宿舍,签订《转专业学生宿舍调整知情同意书》(见附件二)交教学办,以便学院统一管理。

(三)申请转入、转出的学生,每人只能申请一次。

六、联系方式

如对结果有异议,请及时联系航空发动机学院教学办。

联系方式:0371-61910091

教学办地址:06A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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