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务处“关于开展郑州航院校级教学成果奖评审工作的通知”的要求,航空发动机学院组织开展了校级教学成果奖的推荐排序评审工作。
根据工作要求,按照《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教学成果奖评审办法》(校教字〔2021〕1号)的要求对教师们提交的成果材料进行评审,确定推荐排序,评审结果如下:
推荐序号 |
项目名称 |
备注 |
1 |
新工科背景下********研究与实践 |
2025校级教改结项优秀 |
2 |
地方航空动力********创新实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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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对评审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1月9日到1月12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实名向航空发动机学院教学办反映,凡匿名、冒名或逾期的反映均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