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工作办法》,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细则。
一、调剂组织管理
学院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小组,负责学院调剂工作的领导和统筹管理,下设复试小组,具体实施调剂复试工作。
学院研究生招生录取监督小组全程监督调剂复试录取工作,受理考生质疑与申诉。
二、调剂学科(专业)及名额
学科(专业)代码及名称 |
学习 方式 |
类别 |
调剂名额 |
082502 航空宇航推进理论与工程 |
全日制 |
学硕 |
10 |
0858 能源动力 |
全日制 |
专硕 |
29 |
三、调剂和择优遴选复试条件
(一)符合调入专业报考条件,详见《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https://yjsc.zua.edu.cn/info/1037/4486.htm)和《航空发动机学院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https://ae.zua.edu.cn/info/1536/3451.htm)。
(二)考生初试成绩(含初试成绩加分,下同)须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A类考生的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以下简称“国家线”),且初试成绩达到我院调入专业A类考生的国家线。
(三)接收第一志愿报考工学类的考生调剂,根据我院专业设置及培养特色,航空宇航推进理论与工程(学硕)、能源动力(专硕)优先接收以下3类毕业专业(不分先后)的调剂考生,当优先专业考生不足时,再择优遴选其他工学类专业考生。
(1)航空航天类(082001 航空航天工程、082002 飞行器设计与工程、082003 飞行器制造工程、082004 飞行器动力工程、082005 飞行器环境与生命保障工程、082006T 飞行器质量与可靠性、082007T 飞行器适航技术、082008T 飞行器控制与信息工程、082009T 无人驾驶航空器系统工程、082010T 智能飞行器技术、082011T 空天智能电推进技术、082012T 飞行器运维工程)。
(2)能源动力类(080501 能源与动力工程、080502T 能源与环境系统工程、080503T 新能源科学与工程、080504T 储能科学与工程、080505T 能源服务工程、080506TK 氢能科学与工程、080507TK 可持续能源)。
(3)机械类(080201 机械工程、080202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080203 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080204 机械电子工程、080210T 微机电系统工程、080213T 智能制造工程、080217T 增材制造工程)。
说明:
(1)我院所有学科(专业)外语成绩仅接收初试为英语科目的考生调剂,不接受其他语种。对于以上优先接收毕业专业的考生,航空宇航推进理论与工程(学硕)仅接收初试科目为英语(一)和数学(一)的考生调剂,按初试科目英语(一)和数学(一)的初试总成绩择优遴选考生进入复试名单。能源动力(专硕)遴选进入复试名单的顺序为:①英语(一)和数学(一);②英语(一)和数学(二)或英语(二)和数学(一);③英语(二)和数学(二),按照初试科目英语和数学的总成绩择优遴选考生进入复试名单。
(2)当优先接收专业生源不足、无法满足遴选比例要求时,则从其他工学类调剂考生中按照统考科目英语、数学的初试总成绩择优遴选考生补足复试名单。
(3)如果考生的英语和数学初试总成绩相同,则按照数学单科的分数高低依次排序。
(四)第一志愿报考非照顾专业的考生若调入照顾专业(082502航空宇航推进理论与工程),其初试成绩须符合调入地区对应非照顾专业的国家线。工学照顾专业之间调剂,执行本类照顾专业国家线。
(五)如果考生在“调剂系统”确认参加复试,却又无故缺席我院组织的复试,视为放弃复试资格,将被列入“失信人员名单”,并取消其在我院所有批次的调剂资格。复试合格被接收的考生如果放弃拟录取资格或复试不合格的考生,均不得再次参加我院其他批次的调剂。
以上调剂原则与政策如与教育部、河南省以及我校招生调剂政策不一致,则以上级要求为准。请考生仔细阅读,按学校及我院明确要求和条件申请调剂。
四、复试方式
现场方式。我院将综合考虑调剂考生的专业背景以及我院的学科(专业)特色,进行分组复试。
五、复试时间与安排
具体复试时间、复试地点、复试名单、复试流程等信息待复试名单确定后另行发布,请关注我院官方网站发布的招生信息。所有调剂工作均通过“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以下简称“调剂系统”)进行,未通过“调剂系统”调剂的一律无效。
1. 设置调剂时间(每一轮调剂开放时间不低于12个小时)。
2. 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调剂系统”申请调剂。
3. 学院在调剂开放时间结束后的12小时内登录“调剂系统”,下载本轮所有申请调剂学生名单,并按规定择优遴选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报学校研究生处审核。
4. 学院将通过“调剂系统”向符合条件的考生发送复试通知,调剂考生在接到复试通知后,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调剂系统”进行确认,超时没有确认将被取消复试资格。如考生放弃复试资格,学院可按条件依次递补。
5. 未被遴选进入复试的考生由学院统一解锁,如考生申请提前解锁或放弃遴选资格,请与学院联系处理(邮箱:hfyz@zua.edu.cn,邮件主题为:考生姓名-考生编号-申请提前解锁),学院每天17:00集中进行处理,联系电话:0371-61910095。
6. 考生按学院发布的复试通知参加复试,并关注学院官方网站公示的复试成绩。
7. 学校研究生处审核拟录取名单,并通过“调剂系统”向考生发送“待录取”通知,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调剂系统”确认拟录取信息,逾期未确认者,取消“待录取”资格。
六、复试比例
我院复试采用差额形式,差额比例不低于1:1.2,具体视调剂报名情况确定。
七、资格审查
1. 资格审查所需材料
(1)初试准考证复印件(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下载);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件(原件备查)及复印件1份;
(3)学籍(学历)证明材料:
① 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复印件1份;
② 非应届本(专)科毕业生: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复印件1份;
③ 在境外获得学历(学位)的考生: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1份;
(4)《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招生硕士学位研究生政审表》(附件1);
(5)近期一寸免冠照片1张;
(6)在校历年学习成绩表1份(须加盖教务或人事部门公章鲜章);
(7)专项计划及加分政策证明材料:
① 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须提供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限士兵)原件。
② 符合教育部《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5〕2号)第二十二条规定加分政策的考生: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供学院审核。
(8)《2026年郑州航院硕士研究生招生考生诚信复试承诺书》(该表由学院现场向考生提供,考生无需提前准备);
(9)《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考生资格审查表》1份(附件2,考生提前填写相关内容、打印纸质版,手写签名);
(10)复试前,所有复试考生按要求进行在线心理健康测试,须如实逐项填写测试内容,测试结果不发布,不纳入复试成绩,操作流程见附件3。
2. 资格审查说明
(1)考生可根据自身情况补充学科竞赛、英语水平证书等材料。资格审查所有提交的复印件与打印件资格审查材料及复试补充材料均需以A4纸大小按上述顺序排放装入自行准备的档案袋中,并提交给航空发动机学院负责资格审查的老师。
(2)考生按规定时间地点前往学院报到,并向学院提交资格审查要求的材料,同时了解复试须知。
(3)资格审查不符合要求者,取消复试资格。对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随时取消其复试或(拟)录取资格。因客观原因无法按时提供审核材料的须向学院提交书面说明及个人承诺,并于复试后10个工作日内补交,逾期未交或政审不合格者,取消拟录取资格。
八、复试内容
复试内容包括专业知识考核、外语听说能力测试、综合能力考核、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含诚信考核)四个方面,分类考核评分。其中,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含诚信考核)为考察项,作定性评价,不计入复试成绩。
复试成绩总分为100分,包括:专业知识考核(40分)、外语听说能力测试(20分)、综合能力考核(40分)。
1. 专业知识考核(40分)
主要考查考生对本专业基础理论和应用技能的掌握程度;采取从题库随机抽题,考生现场作答形式进行。
以同等学力身份参加复试的考生,须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考核形式为笔试,每门科目满分100分,60分及以上合格。加试成绩仅作参考,不计入复试成绩,但任何一门成绩不合格者,均不予拟录取。具体加试科目见《航空发动机学院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加试安排另行通知。
2. 外语听说能力测试(20分)
包括外语听力测试(10分),外语口语测试(10分)。考生自我介绍2-3分钟,考官自由提问。
3. 综合能力考核(40分)
综合能力考核主要评估考生的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及人文素养,具体包括以下方面:
(1)学业与科研素养:与专业相关的学业经历、一贯表现、科研素养、实操技能、实践能力及实际工作经历等。
(2)心理与意志品质:心理特征、事业心、责任感、协作精神及意志品质等。
(3)沟通与人文素养:举止礼仪、表达能力、沟通能力、人文素养及思维视野等。
此外,考生可提供能证明自身综合素质的支撑材料,供考核时参考评议,包括但不限于:学科竞赛获奖、学术论文、授权专利、科研成果、毕业论文、实践证明等(一式5份)。
4.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1)基本内容与方式:主要考核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方面的现实表现。可通过审核考生提交的《政审表》、函调或向考生学习、工作单位核实等方式进行。
(2)诚信要求与违规处理:考生诚信状况是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凡违反《诚信复试承诺书》、存在弄虚作假或考试作弊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将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等严肃处理。对于曾在全国性考试中有不诚信行为且记录在案的考生,核实无误后不予录取。
(3)结果评定:本项考核结果不计入复试总成绩,但考核不合格者,一律不予录取。
考生须遵守线下复试的各项规定。由于复试采取考生逐个面试的考核方式,因此,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在指定地点候考,逾期15分钟未到达指定现场者不得参加本场复试。
九、成绩评定
1. 复试成绩(100分) = 专业知识考核(40分) + 外语听说能力测试(20分) + 综合能力考核(40分)。
2. 综合成绩(100分)=英语和数学的初试总成绩(250分)/2.5×50%+复试成绩(100分)×50%。
十、拟录取
1. 根据考生的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排序,确定参加双向选择的拟录取名单。综合成绩相同的根据复试成绩排序规则择优遴选确定名次。如个别专业(或方向)出现拟录取考生放弃录取资格或追加招生计划等情况,则在该专业(或方向)复试合格的、未被其他招生单位通过调剂系统拟录取的候补考生中,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进行补录。
2. 复试成绩、拟录取结果分别在学院和学校研究生处官网公布,其中,学院复试成绩公示时间2日,公示期间,如有疑问请向学院反映。学校拟录取公示时间为7日。
3. 按规定申请保留入学资格条件的考生,须在拟录取前提出书面申请,由学院审核同意后,报研究生处复审。
不予拟录取具体情况:
1. 对于未达到规定要求或提供与报考材料学历不符、年限不符等虚假信息的考生,不予拟录取。
2. 复试得分符合以下任意一种情况均不予拟录取:①专业知识考核得分低于24分;②综合能力考核低于24分;③外语听说能力测试低于12分。
3. 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成绩不合格的考生,不予拟录取。
4. 凡是初试、复试有作弊行为或作弊事实以及不参加复试的考生,不予拟录取。
5. 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考核、诚信考察、体检不合格以及参加国家考试有违规违纪记录在案的考生均不予拟录取。
6. 应届本科毕业生、以境外学历身份报考未取得毕业证的考生、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当年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十一、体检
体检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和《关于明确慢性肝炎病人并且肝功能不正常的具体判定标准的函》(教学司〔2010〕22号)文件执行的相关规定执行。体检于拟录取名单公布后进行。
十二、其他事宜
本办法如与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规定的调剂工作安排有不符之处及其他未尽事宜,按照学校文件执行。
十三、联系方式
学院联系方式:0371-61910095(耿老师)
电子邮箱:hfyz@zua.edu.cn
研究生处联系方式:0371-61912520,0371-61912529
校纪委监督电话:0371-61912610
航空发动机学院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小组
2026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