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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空发动机学院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实施细则

发布时间:2026-03-27 发布人:耿直 审核:闫学伟 浏览次数:[]


根据《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办法》要求,结合学院实际,制定细则。

一、复试组织管理

学院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小组,负责学院复试工作的领导和统筹管理,下设复试小组,具体实施面试和综合能力考核。

学院研究生招生录取监督小组全程监督复试录取工作情况,受理考生质疑与申诉。

二、复试要求招生计划

1. 第一志愿考生采用现场复试的方式,复试分数线要求如下:

1 第一志愿复试分数线

学科(专业名称

A类考生

总分

单科

(满分=100分)

单科

(满分>100分)

航空宇航推进理论与工程(学术学位)

251

33

50

能源动力(专业学位)

264

35

53

2. 计划招生人数

2 计划招生人数

学科(专业)名称

计划招生人数

航空宇航推进理论与工程(学术学位)

10

能源动力(专业学位)

30

三、复试工作安排

1. 复试时间:2026330-2026331

2. 复试名单如下表:

3 第一志愿复试考生名单

姓名

考生编号

政治

理论

英语(二)

业务课一

业务

初试成绩

柳信

104856050858003

61

82

54

111

308

3. 复试流程如下表:

4 第一志愿复试工作时间安排

时间

工作内容

相关说明

2026330

15:00-16:00

提交资格审查材料(纸质心理测评(请考生按照心理测试操作流程于资格审查现场同步完成,考生须如实逐项填写测试内容,测试结果不纳入复试成绩,操作流程见附件1

地点:
资格审查(06A309
心理测评(06A314

2026331

9:00-10:00

复试

地点:现场查询

202641日前

公布复试成绩

学院网站查询

注:考生须在2026330日前将资格审查所需材料(电子版)发送至邮箱(hfyz@zua.edu.cn);邮件主题和压缩包统一命名方式:2026年一志愿资格审查材料(学术学位/专业学位)+姓名。

四、资格审查

1. 资格审查所需材料

1)初试准考证复印件(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下载);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件(原件备查)及复印件1份;

3)学籍(学历)证明材料:

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复印件1份;

非应届本(专)科毕业生: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复印1

在境外获得学历(学位)的考生: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1

4)《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招生硕士学位研究生政审表》(附件2);

5)近期一寸免冠照片1张;

6)在校历年学习成绩表1份(须加盖教务或人事部门公章鲜章);

7)专项计划及加分政策证明材料:

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须提供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限士兵)原件。

合教育部《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52号)第二十二条规定加分政策的考生: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供学院审核。

8)《2026年郑州航院硕士研究生招生考生诚信复试承诺书》(该表由学院现场向考生提供,考生无需提前准备);

9)《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考生资格审查表》1份(附件3,考生提前填写相关内容、打印纸质版,手写签名)。

2. 资格审查说明

1)考生可根据自身情况补充学科竞赛、英语水平证书等材料。资格审查所有提交的复印件与打印件资格审查材料及复试补充材料均需以A4纸大小按上述顺序排放装入自行准备的档案袋中,并提交给航空发动机学院负责资格审查的老师。

2)考生按规定时间地点前往学院报到,并向学院提交资格审查要求的材料,同时了解复试须知

3资格审查不符合要求者,取消复试资格。对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随时取消其复试或(拟)录取资格。因客观原因无法按时提供审核材料的须向学院提交书面说明及个人承诺,并于复试后10个工作日内补交,逾期未交或政审不合格者,取消拟录取资格。

五、复试内容及要求

复试内容包括专业知识考核、外语听说能力测试、综合能力考核、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含诚信考核)四个方面,分类考核评分。其中,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含诚信考核)为考察项,作定性评价,不计入复试成绩。

复试成绩总分为100分,包括:专业知识考核(40分)、外语听说能力测试(20分)、综合能力考核(40分)。

1. 专业知识考核(40

主要考查考生对本专业基础理论和应用技能的掌握程度;采取从题库随机抽题,考生现场作答形式进行

以同等学力身份参加复试的考生,须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考核形式为笔试,每门科目满分100分,60分及以上合格。加试成绩仅作参考,不计入复试成绩,但任何一门成绩不合格者,均不予拟录取具体加试科目见《航空发动机学院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加试安排另行通知。

2. 外语听说能力测试(20分)

包括外语听力测试(10分),外语口语测试(10分)

3. 综合能力考核(40分)

综合能力考核主要评估考生的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及人文素养,具体包括以下方面:

1学业与科研素养:与专业相关的学业经历、一贯表现、科研素养、实操技能、实践能力及实际工作经历等。

2心理与意志品质:心理特征、事业心、责任感、协作精神及意志品质等。

3沟通与人文素养:举止礼仪、表达能力、沟通能力、人文素养及思维视野等。

此外,考生可提供能证明自身综合素质的支撑材料,供考核时参考评议,包括但不限于:学科竞赛获奖、学术论文、授权专利、科研成果、毕业论文、实践证明等(一式5份)。

4.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1基本内容与方式:主要考核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方面的现实表现。可通过审核考生提交的《政审表》、函调或向考生学习、工作单位核实等方式进行。

2诚信要求与违规处理:考生诚信状况是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凡违反《诚信复试承诺书》、存在弄虚作假或考试作弊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将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等严肃处理。对于曾在全国性考试中有不诚信行为且记录在案的考生,核实无误后不予录取。

3结果评定:本项考核结果不计入复试总成绩,但考核不合格者,一律不予录取。

考生须遵守线下复试的各项规定。由于复试采取考生逐个面试的考核方式,因此,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在指定地点候考,逾期15分钟未到达指定现场者不得参加本场复试。

六、成绩评定

1. 复试成绩(100分) = 专业知识考核(40 + 外语听说能力测试(20 + 综合能力考核(40)。

2. 综合成绩(100分) = 初试成绩(500分)/5 × 50% + 复试成绩(100分) × 50%

七、成绩公示

对复试成绩进行公示,公示时间2日。拟录取结果由研究生处统一公示。不予拟录取具体情况:

1. 对于未达到规定要求或提供与报考材料学历不符、年限不符等虚假信息的考生,不予拟录取。

2. 复试得分符合以下任意一种情况均不予拟录取:专业知识考核得分低于24分;综合能力考核低于24分;外语听说能力测试低于12分。

3. 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成绩不合格的考生,不予拟录取。

4. 凡是初试、复试有作弊行为或作弊事实以及不参加复试的考生,不予拟录取。

5. 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考核、诚信考察、体检不合格以及参加国家考试有违规违纪记录在案的考生均不予拟录取。

6. 应届本科毕业生、以境外学历身份报考未取得毕业证的考生、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当年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八、考生复试纪律

1. 严禁考生出现弄虚作假及替考作弊等行为,一经查实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视情节轻重予以处理。

2. 复试过程中严禁考生对复试过程进行录音录像,严禁将复试相关资料上传网络或提供给相关培训机构,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复试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

九、体检

体检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和《关于明确慢性肝炎病人并且肝功能不正常的具体判定标准的函》(教学司〔201022号)文件执行的相关规定执行。体检于拟录取名单公布后进行。

十、其他事宜

本办法如与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规定的复试工作安排有不符之处及其他未尽事宜,按照学校文件执行。

十一、联系方式

学院联系方式:0371-61910095(耿老师)

电子邮箱:hfyz@zua.edu.cn

研究生处联系方式:0371-619125200371-61912529

校纪委监督电话:0371-61912610


航空发动机学院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小组

2026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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