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海克斯康”奖学金评定办法》(校学字〔2025〕33号)相关规定,遵循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经学生个人申请、学院答辩评议,学院拟推荐人选公示如下:
“海克斯康”奖学金:梁漆欣
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到航空发动机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06A314反映。
监督电话:0371-61910093
航空发动机学院
2025年1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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