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调剂工作办法》,结合我院调剂需求,经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制订本细则。
一、调剂需求
学科(专业)代码及名称 |
学习 方式 |
类别 |
调剂名额 |
082502 航空宇航推进理论与工程 |
全日制 |
学硕 |
4 |
0858 能源动力 |
全日制 |
专硕 |
6 |
二、调剂系统开通时间与关闭时间
开通时间:2025年4月13日19:30。
关闭时间:视申请调剂考生数量确定关闭时间,关闭时间不早于2025年4月14日7:30。
三、调剂和择优遴选复试条件
(一)符合调入专业报考条件,详见《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和《航空发动机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二)考生初试成绩(含加分,下同)须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调入地区(报考地处一区)的2025年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以下简称“国家线”),且初试成绩符合调入专业A类考生的国家线要求。
(三)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
(四)接收第一志愿报考工学类的考生调剂,第一志愿专业与调入专业相同或相近,且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根据我院专业设置、培养特色及前期调剂情况,优先接收毕业专业为以下专业的考生,当优先接收专业考生不足时,再择优遴选其他工学类专业考生。其中:
(1)航空宇航推进理论与工程(学硕)接收工学类专业调剂考生。
(2)能源动力(专硕)优先接收专业如下:
能源动力类、航空航天类、力学类、机械类(080201机械工程、080202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080203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080204机械电子工程、080213T智能制造工程、080217T增材制造工程)、材料类(080401材料科学与工程、080405金属材料工程、080408复合材料与工程、080411T焊接技术与工程、080414T新能源材料与器件、080416T复合材料成型工程)、土木类(081002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
说明:
(1)对于以上优先接收毕业专业的考生,航空宇航推进理论与工程(学硕)仅接收初试科目为英语(一)和数学(一)的考生调剂,按初试科目英语(一)和数学(一)的初试总成绩择优遴选考生进入复试名单。能源动力(专硕)遴选进入复试名单的顺序为:①英语(一)和数学(一);②英语(一)和数学(二)或英语(二)和数学(一);③英语(二)和数学(二)。分别按照初试科目英语和数学的总成绩择优遴选考生进入复试名单。
(2)当优先接收专业生源不足、无法满足遴选比例要求时,则从其他工学类调剂考生中按照统考科目英语、数学的初试总成绩择优遴选考生补足复试名单。
(3)如果考生的英语和数学初试总成绩相同,则按照英语、数学科目分数高低依次排序。
(五)第一志愿报考照顾专业的考生若调剂出本类照顾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达到调入地区该照顾专业所在学科门类(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第一志愿报考非照顾专业的考生若调入照顾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符合调入地区对应的非照顾专业学科门类(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工学照顾专业之间调剂按照顾专业内部调剂政策执行。
(六)如果考生在“调剂系统”确认参加复试,却又无故缺席我院组织的复试,将被列入“失信人员名单”,并取消其在我院所有批次的调剂资格。复试合格被接收的考生如果放弃拟录取资格或复试不合格的考生,均不得再次参加我院其他批次的调剂。
以上调剂原则与政策如与教育部、河南省以及我校招生调剂政策不一致,以上级要求为准。请考生仔细阅读,按学校及我院明确要求和条件申请调剂。
四、复试方式
线下现场方式。我院将综合考虑调剂考生的专业背景以及我院的学科(专业)特色,进行分组复试。
五、复试时间与安排
具体复试时间、地点、复试名单、复试流程等信息待复试名单确定后另行发布,请关注我院网站后续发布的招生信息。所有调剂工作均通过“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以下简称“调剂系统”)进行,未通过“调剂系统”调剂的一律无效。
1.设置调剂开始时间(每一轮调剂开放时间不低于12个小时)。
2. 考生在调剂开放时间内登录“调剂系统”填报志愿。
3. 学院在调剂开放时间结束后的12小时内登录“调剂系统”,下载本轮所有申请调剂学生名单,并按规定择优遴选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报学校研究生处审核。
4. 学院将通过“调剂系统”向符合调剂条件的考生发送复试通知,调剂考生在接到复试通知后,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调剂系统”进行确认,超时没有确认将被取消复试资格。
5. 未被遴选进入复试的考生由学院统一解锁,如考生申请提前解锁或放弃遴选资格,请与学院联系处理(邮箱:hfyz@zua.edu.cn,邮件主题为:考生姓名-考生编号-申请提前解锁),学院每天18:00集中进行处理,联系电话:0371-61910095。
6. 考生按学院发布的复试通知参加复试,并关注学院网站公示的复试成绩。
7. 学校研究生处审核确定拟录取名单后,在“调剂系统”中向拟录取考生发送“拟录取”通知。考生在接到“拟录取”通知后,须于规定时间内在“调剂系统”进行确认,超时将取消其“拟录取”资格。
六、复试比例
我院复试采用差额形式,差额比例不低于1:1.2,具体视调剂报名情况确定。
七、复试组织
(一)资格审查
复试前,考生须提交资格审查材料,内容包括:
1.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准考证打印件1份;
2. 应届本科毕业生须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打印件1份;
3. 非应届本(专)科毕业生须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打印件1份。因毕业时间早(2001年以前毕业)而不能在线验证的,须提供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原件;
4. 在境外获得学历的,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5. 在校历年学习成绩表1份(须加盖教务或人事部门公章);
6. 《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政审表》(附件1);
7. 以同等学力资格报考者需要交验已获国家承认的毕业学历证书原件(从专科毕业到2025年9月1日满两年),或者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证书原件,或者成人高校(含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生学生证原件;
8. 《2025年郑州航院硕士研究生招生考生诚信复试承诺书》(附件2,由学院向考生现场提供);
9. 《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考生资格审查表》(附件3);
10. 通知进入复试的考生需按规定时间地点前往学院现场报到,并向学院提交资格审查要求的各项材料,同时了解复试须知;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不能参加复试;资格审查不符合要求者,取消其复试资格;资格审查后均须签订附件2诚信复试承诺书,对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随时取消其复试或(拟)录取资格;
11. 复试前,所有复试考生按要求进行在线心理健康测试,须如实逐项填写测试内容,测试结果不发布,不纳入复试成绩,操作流程见附件4。
(二)复试内容
复试内容包括专业知识考核、英语听说能力考核、综合能力考核、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含诚信考核)考察等方面,分类考核评分。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含诚信考核)为考察项,不计分。
1. 专业知识考核(40分)
主要考查考生对本专业基础理论和应用技能的掌握程度;采取从题库随机抽题,考生现场作答形式进行。
同等学力考生需加试2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试卷满分为100分,60分合格。加试课程成绩作为参考,不计入复试成绩,但成绩不合格者不予拟录取(分门考核单门成绩不合格即为不合格)。具体加试科目见《航空发动机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加试安排另行通知。
学科(专业)名称 |
专业知识考核科目名称及参考书目 |
同等学力加试科目及参考书目 |
航空宇航推进理论与工程 (学硕) |
工程测试技术 《机械工程测试技术基础》,熊诗波 主编,机械工业出版社,第4版,2019年. |
①航空发动机原理 《航空燃气涡轮发动机原理》,陈玉春 主编, 科学出版社,第1版,2022年. ②工程传热学 《传热学》,陶文铨 主编, 高等教育出版社,第5版,2019年. |
能源动力 (专硕) |
工程流体力学 《工程流体力学》,归柯庭 主编,科学出版社,第3版,2020年. |
①航空发动机原理 《航空燃气涡轮发动机原理》,陈玉春 主编, 科学出版社,第1版,2022年. ②工程传热学 《传热学》,陶文铨 主编, 高等教育出版社,第5版,2019年. |
2. 英语听说能力考核(20分)
主要考查考生的英语听说能力,包括英语听力考核(10分),英语口语考核(10分)。考生自我介绍2-3分钟,考官自由提问。
3. 综合能力考核(40分)
主要考核考生创新能力、专业素养、解决和分析问题的综合能力、其他专业相关的学习、科研、实操、实践或实际工作等方面的经历、个性心理特征、意志品质等方面的内容。
要求:考生需准备个人简历,可补充证明自身综合能力的相关材料(一式5份),复试现场提交给考官。考生结合自己本科阶段主持或参与的具体实验、课题、设计或创新创业,个人论述3-5分钟,展现自己的专业实践和科研创新能力,考官自由提问,考生作答。
4.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察(不计分)
(1)主要考查考生的现实表现。内容一般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方面。考察结果不计入总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诚信评判。将考生诚信状况作为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对违反《诚信复试承诺书》内容的考生将严肃处理。考生在考试中有不诚信行为且记录在案的,核实无误后不予录取。对弄虚作假及在国家组织的考试中违规、作弊考生,无论何时核查确定,一律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等严肃处理。考察结果不计入总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考生须遵守线下复试的各项规定。由于复试采取考生逐个面试的考核方式,因此,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在指定地点候考,逾期15分钟未到达指定现场者的不得参加本场复试。
(三)成绩计算方法
(1)复试成绩(100分)=专业知识考核(40分)+英语听说能力考核(20分)+综合能力考核(40分)。
(2)综合成绩(100分)=英语和数学的初试总成绩(250分)/2.5×50%+复试成绩(100分)×50%。
八、拟录取
(一)根据考生的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排序,确定参加双向选择的拟录取名单。综合成绩相同的根据复试成绩排序规则择优遴选确定名次。如个别专业(或方向)出现拟录取考生放弃录取资格或追加招生计划等情况,则在该专业(或方向)复试合格的、未被其他招生单位通过调剂系统拟录取的候补考生中,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进行补录。
(二)复试成绩、拟录取结果分别在学院和学校研究生处官网公布,其中,学院复试成绩公示时间3日,公示期间,如有疑问请向学院反映。学校拟录取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三)按规定申请保留入学资格条件的考生,须在拟录取前提出书面申请,由学院审核同意后,报研究生处复审。
不予拟录取具体情况:
(一)对于未达到规定要求或提供与报考材料学历不符、年限不符等虚假信息的考生,不予拟录取。
(二)复试成绩符合以下任意一种情况均不予拟录取:①专业知识考核低于24分;②综合能力考核低于24分;③英语听说能力测试低于12分;④复试总成绩低于60分。
(三)同等学力考生加试成绩不合格的考生,不予拟录取。
(四)凡是初试、复试有作弊行为或作弊事实以及不参加复试的考生,不予拟录取。
(五)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考核、诚信考察、体检不合格以及有考试违规违纪记录在案的考生均不予拟录取。
(六)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当年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九、体检
体检于拟录取名单公布后进行。复试体检标准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和《关于明确慢性肝炎病人并且肝功能不正常的具体判定标准的函》(教学司〔2010〕22 号)文件执行的相关规定执行。
十、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371-61910095(耿老师)
电子邮箱:hfyz@zua.edu.cn
研究生处咨询电话:0371-61912520
校纪委监督电话:0371-61912610
航空发动机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2025年4月13日